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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更新及征集张家口市科技专家库专家信息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6-09-08    

    各二级部门:

    为加强专家库动态管理,优化在库专家结构,更好发挥科技专家在科技创新中的决策咨询作用,提升全市科技咨询、项目评审、项目验收等科技管理水平,市科技局拟面向社会开展在库专家信息更新及新增专家征集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入库条件

    新增专家入库需符合以下基本条件和专业条件:

    (一)基本条件

    1.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社会公德,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2.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和行业操守,恪守科研诚信和科技伦理,能够客观、公正、公平、实事求是地履行工作职责。

    3.具有较高的专业技术水平,从事相关领域工作5年以上,熟悉相关政策、法规,熟悉所属领域或行业最新科技发展动态。

    4.身体健康,具备时间和精力完成评审等工作,年龄原则上不超过65周岁(法定退休年龄大于65周岁的,从其法定退休年龄)。具有多年科研管理经验和持续工作在科研一线的高层次专家不受年龄限制。

    5.诚信状况良好,无在惩戒执行期内的科研失信和相关社会领域信用“黑名单”记录。

    (二)专业条件

    1.技术专家

    (1)具有副高级及以上职称或取得专业技术高级资格或水平证书。

    (2)市级及以上科技计划项目(课题)负责人。

    (3)市级及以上科技奖励获得者。

    (4)具有境外相应专业领域从业经历的高层次人才,研究成果突出的优秀青年学者,企业技术骨干等。

    2.管理专家

    (1)市级及以上创新平台、科技园区、行业协会(学会)、科技企业、高校、科研院所等单位的高级管理人员。

    (2)政府机关、事业单位熟悉科技创新工作且担任县处级及以上职务人员。

    (3)从事知识产权管理、科技成果转移转化的主要负责人。

    (4)科普传播与创作等机构的主要负责人,应公开出版或创作科学技术普及作品(图书、视频等)3部(含)以上。

    3.财务专家

    (1)具有会计、审计、经济专业副高级及以上职称(或取得专业技术高级资格或水平证书)且熟悉科技经费管理制度的专业人员。

    (2)企事业单位、其他社会组织中从事科研经费管理工作的高级管理人员。

    (3)在银行、证券、保险、天使投资、创业投资等金融机构具有5年以上实际工作经验的高级管理人员(申请时需提供相应从业资格证明或投资案例等佐证材料)。

    4.其他类:

    (1)国家有关部委、国家高端智库、高校及科研院所等熟悉国家、河北省、张家口市经济社会发展情况与政策的著名专家学者。

    (2)在科技创新政策研究、战略规划制定、项目管理等领域具备丰富经验的智库或咨询公司的高级管理人员。

    (3)具备副高以上职称的法学专家、社科专家或国家二级律师以上资格的人员。

    二、征集方式

    (一)在库专家信息更新

    向在库专家发送提醒短信。在库专家根据短信中的用户名及密码登录张家口市科学技术局网站(http://kjj.zjk.gov.cn),依次点击进入“张家口市科技计划项目综合管理服务平台”-“专家登录”“登录”,更新完善个人信息及相关佐证材料(需扫描上传相关证书或证件等材料)并保存。本次未登录系统更新信息的专家,将从科技专家库中移除,请各位专家注意查收短信,及时更新。

    (二)新增专家征集与申请

    新增专家面向社会公开征集。符合条件而尚未进入张家口市科技专家库的专家可根据条件要求,自行登录张家口市科学技术局网站http://kjj.zjk.gov.cn),依次点击进入“张家口市科技计划项目综合管理服务平台”一“专家登录”一“专家注册”进行专家用户注册,注册后登录专家库填报个人信息及相关佐证材料(需扫描上传相关证书或证件等材料)后保存提交,提交后完成入库申请,市科技局将依据本办法第一部分所列的入库条件进行审核,通过的予以入库。

    三、征集时间

    本次更新及征集工作的起止时间为:2026年9月8日—9月30日。

    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313-4195812

    技术支持:0311-85866036  858660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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