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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发布西藏阿里地区2027年度科技计划项目申报指南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6-08-13    

    各二级部门: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提出的“加快高水平科技自立自强,引领发展新质生产力”的重要部署,聚焦“四件大事”,聚力“四个创建”,围绕阿里地委“边境振兴、生态安全、产业发展、民生改善”四个核心,把“三个赋予一个有利于”贯穿科技工作始终,为推进雪域高原“西部明珠”和中国式现代化新阿里建设提供科技支撑和示范引领。按照《西藏自治区应用技术研究与开发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藏财教〔2018〕76号)和《西藏自治区科技计划项目管理办法》(藏科发〔2024〕322号)相关要求,结合阿里地区“十五五”科技创新规划提出的“一心引领、两区联动、多点支撑”的创新思路和年度工作计划,特发布西藏阿里地区2027年度科技计划项目申报指南,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支持方向

    (一)重大科技专项领域

    1.人工饲草方面,围绕牧草驯化选育、良种繁育、丰产栽培、加工利用等重点环节,支持适配高原环境的人工饲草科技攻关与集成应用。

    2.特色畜牧业方面,围绕牦牛、绒山羊、象雄半细毛羊等特色畜禽,支持良种繁育、高效养殖、疫病防控、产品开发等适配高原环境的畜牧业科技攻关与集成应用。

    (二)重点研发及转化专项领域

    1.社会民生领域

    (1)平安阿里建设方面,围绕社会治安、网络安全、生产安全、民生安全及生物安全等重点领域,支持适配高原环境的安全技术攻关与集成应用。

    (2)健康阿里建设方面,围绕传染病防控、高原慢性病诊疗、心理精神健康、习服健康管理、妇女儿童健康保障、老年群体健康管理及智慧医疗等领域,支持适配高原环境的医疗卫生关键技术攻关与集成应用。

    (3)智慧阿里建设方面,围绕城市运行治理、数字文化、智慧教育、智慧交通、智慧旅游等重点领域,支持适配高原环境的智慧阿里关键技术攻关与集成应用。

    (4)防灾减灾方面,围绕地质灾害、气象灾害、森林草原火灾、冰湖溃决等重点自然灾害领域,支持适配高原环境的防灾减灾关键技术攻关与集成应用。

    2.高原特色农牧业领域

    (1)粮食安全方面,围绕青稞、豌豆、油菜等主要粮油作物,支持品种选育与良种推广、绿色增产栽培、精深加工等适配高原环境的农业科技攻关与集成应用。

    (2)经济作物方面,围绕设施蔬菜、高原林果、沙棘、芫根及园艺等重点领域,支持品种选育、标准化栽培、精深加工等适配高原环境的经济作物关键技术攻关与集成应用。

    (3)智慧化农牧业方面,围绕智慧种植精准化、智慧畜牧数字化等重点领域,支持适配高原环境的智慧农牧业关键技术攻关与集成应用。

    3.支柱产业领域

    (1)文化旅游方面,围绕非遗资源数字化保护、文旅场景安全管控、高海拔旅游装备及智慧景区建设等重点领域,支持适配高原环境的文旅关键技术攻关与集成应用。

    (2)绿色工业方面,围绕盐湖资源综合开发、固定矿产绿色开发、建材绿色低碳转型、优质水资源高质利用、民族手工业绿色升级及循环经济发展等重点领域,支持适配高原环境的绿色工业关键技术攻关与集成应用。

    (3)清洁能源方面,围绕清洁能源系统开发、储能电网保障、民生清洁用能及氢能产业发展等重点领域,支持适配高原环境的清洁能源关键技术攻关与集成应用。

    4.惠民产业领域

    (1)现代服务业方面,围绕智慧金融普惠服务、数字商贸便民服务、科技服务能力提升等重点领域,支持适配高原环境的现代服务业关键技术攻关与集成应用。

    (2)边贸物流方面,围绕智慧物流、冷链物流、智慧口岸等重点领域,支持适配高原环境的边贸物流技术引进与集成应用。

    (3)藏医药方面,围绕藏药材资源保护开发、典籍数字化挖掘、制剂研发与临床攻关等重点领域,支持适配高原环境的藏医药关键技术攻关与集成应用。

    5.新兴产业领域

    (1)低空经济方面,围绕低空飞行器开发、飞行管控与服务平台、无人机“智慧+”等重点领域,支持应急救援、文旅观光、物流配送、城市治理等适配高原环境的低空经济关键技术攻关与集成应用。

    (2)高新数字方面,围绕大数据处理与应用、重点行业数字化转型等领域,支持大数据、卫星遥感、卫星通信、北斗导航等适配高原环境的高新数字技术引进与集成应用。

    (3)具身智能+方面,围绕关键技术探索引进、重点场景试点应用及高原特色应用验证等领域,支持适配高原环境的具身智能技术引进与集成应用。

    6.生态安全屏障领域

    (1)生态保护与修复方面,围绕高寒荒漠退化、草原退化、冰川消融、羌塘国家级自然保护区、重点珍稀濒危物种、“天地空”一体化生态安全智能监测预警与应急处置等关键领域,支持适配高原环境的山水林田湖草沙冰生态保护与修复关键技术攻关与集成应用。

    (2)环境治理方面,围绕环境质量持续改善与减污降碳协同增效,支持适配高原环境的大气、水、土壤及固废物等环境治理关键技术攻关与集成应用;

    (3)国土绿化方面,围绕红柳、班公柳、小叶杨、沙棘、青海杨等适生苗木引进选育,支持适配高原环境的抗旱造林、容器苗栽植、节水灌溉、土壤改良、覆膜保墒等国土绿化关键技术攻关与集成应用;

    (4)碳达峰碳中和方面,围绕气候变化适应于减缓协同,支持区域气候变化演化规律、极端气候形成机理及发展趋势、农牧业气候智慧调控、基础设施气候韧性加固、农畜产品碳足迹核算、深林草原湿地生态固碳增汇等碳达峰碳中和关键技术攻关与集成应用。

    7.固边兴边富民领域

    (1)乡村振兴方面,围绕高原边境特色农牧业提质增效与农牧区生产生活条件改善,支持农作物品种筛选与丰产栽培、沙棘、苹果等经济作物选育与高质化开发、设施蔬菜抗旱保温与水肥一体化、优质牧草节水灌溉与禾斗混播、特色畜种品种选育与高效养殖、清洁能源开发、人居环境整治、数字乡村服务、边境交通养护等固边兴边富民关键技术攻关与集成应用。

    (2)军民融合方面,围绕高原边境安全稳定与军民健康保障,支持高原常见病与急危重症救治、便携式餐饮、边境态势风险预警、智慧化边防等关键技术攻关与集成应用。

    (三)其他领域

    1.优先落实地委、行署安排的重大科研攻关任务。

    2.围绕地委、行署关于科技创新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决策需求,支持开展相关领域战略性研究,形成有针对性、有操作性的政策建议,为创新型阿里建设提供理论指导和决策等方面的软课题研究。

    3.落实部、区、地、县“四级联动”科研示范应用推广,以噶尔县为重点。

    4.支持七县科技园区、产业园区、示范园区开展种养殖及特色农畜产品深加工示范推广、人才培养等。

    5.支持阿里野外科学观测站(点)试验示范推广,加强生物多样性保护关键共性技术研发攻关和成果转化。

    6.支持新藏铁路、南亚大通道等重大项目(工程)建设开展关键技术攻关和成果转化。

    7.支持围绕环保低碳轻工业和小型制造业科技创新,形成具备地方特色绿色环保低碳的轻工业小型制造业科研产品。

    二、项目组织申报及审核推荐

    (一)地区内单位

    1.地区各有关部门下属事业单位,由其主管部门负责组织申报及审核推荐;

    2.地区卫生医疗领域,由地区卫生健康委员会负责组织申报及审核推荐;

    3.地区内其他企事业单位按照属地原则,由项目实施地所在县农业农村和科技水利局或其主管部门负责组织申报及审核推荐。

    (二)地区外单位

    1.地区外部属高校,中国科学院属科研院所和分院,由单位自行组织申报及审核推荐;

    2.全区直属高校、科研院所等事业单位,由项目实施地所在县农业农村和科技水利局或其主管部门负责组织申报及审核推荐;

    3.地区外其他企事业单位由项目实施地所在县农业农村和科技水利局或其主管部门负责组织申报及审核推荐。

    三、申报资格

    (一)项目申请人

    1.项目(课题)负责人年龄原则上不超过60周岁,每年用于项目的工作时间不少于6个月,其研究方向须与申报项目研究方向一致。国家公务员不得参与项目,纳入阿里地区科技专家咨询库的专家优先申报及参与项目;

    2.申报单位在职科研人员、聘期能覆盖项目执行期的全职聘用人员或援藏人才;具有领导和组织开展创新型研究的能力,确保足够时间投入项目研究。原则上本地科研人员(专业技术人员)须有3人作为课题负责人团队开展项目申报;

    3.对项目申报人按相关规定实行限项管理,同一项目申报人同期主持科技计划项目(课题)数量不得超过2项(同一计划类别同期只能主持1项),申请截止日前提交完整综合绩效评价材料的在研科技计划项目不计入限项范围(在研项目执行期到2026年12月底之前完成并提交完整综合绩效评价材料的不在限项范围内);

    4.申请人和参与人诚信状况良好,无在惩戒执行期内的科研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和相关社会领域信用“黑名单”记录。应对填报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如出现弄虚作假等现象将取消申报资格并纳入科研诚信记录;

    5.鼓励女性科学家、企业科研人员、青年科研人员申报或参与科技计划项目。

    (二)项目申请单位

    1.地区内外申报项目的高等院校、科研院所等事业单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应具有较强的科研能力、科研团队, 应具有较完善的科研条件、科研设备和相对集中且具备完成项目实施条件的实验用房用地。国家行政机关不得作为牵头单位申报;

    2.地区内外申报项目企业须注册1年以上,从事生产经营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有较强的研发能力和条件。运营管理规范和财务管理规范,财务状况良好;

    3.从事科研活动的其他单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应具备承担科技计划项目的综合能力,具有良好信誉,内部管理制度健全;

    4.项目牵头单位、参与单位诚信状况良好,无在惩戒执行期内的科研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和相关行业领域不良信用记录。在限制申报项目期的单位,不得推荐或申报项目;

    5.每个项目的参与单位数量原则上不超过3个法人单位。项目牵头单位应承担主要科研任务并具有相应的能力,切实履行项目管理主体责任;

    6.同一申报单位,在同一个指南方向原则上只能申报1个项目;

    7.申报项目受理后,原则上不能更改申报单位、负责人和申报内容。申报单位填报内容必须真实、准确,如出现弄虚作假现象将取消申报资格,并纳入科研诚信失信记录。

    四、其他有关要求

    (一)项目负责人要认真填报项目绩效目标表,应突出经济效益、社会效益、生态效益,应明确今后科技成果转化应用的载体和场景,推动科技成果在阿里转化应用。

    (二)拟转移转化的成果应产权清晰、具备明确的产业化、市场化目标及相应指标。

    (三)“三区”科技人才个体申报主体应依托合作社、企事业单位等法人单位申报。

    (四)项目执行周期原则上不超过3年。

    (五)近两年内有应结未结、暂缓暂停、终止项目等不良记录的承担单位、项目(课题)负责人,不得申报本年度项目(课题)。

    五、项目申报材料

    提交申报资料时,同时须提交以下原件扫描件:

    (一)申报单位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书(原扫描件加盖公章)。

    (二)项目(课题)负责人及单位法人身份证扫描件。

    (三)申报单位银行开户许可证。

    (四)有自筹资金的项目(课题),必须出具单位承诺证明,应明确自筹资金额度、来源和到位时限等。

    (五)企业申报需提供会计事务所出具的能够体现2026年度研发活动、研发投入的企业财务审计报告,财务审计报告应反映上年度研究开发费用占主营业务收入比例情况(原件扫描件)。

    (六)联合申报合作协议,包括任务分解、考核指标、经费分配比例和产权归属等。

    (七)与申报项目有关的证明材料(如专利证书、成果证书、知识产权使用协议、文献或样品检测报告等)。

    (八)牵头申报单位信用报告(通过“信用中国”等平台查询信用纪律和信用报告)。

    (九)项目主管部门或行业主管部门推荐函。

    (十)项目申报书、经费预算书签字盖章页(须项目负责人签字并加盖申报单位公章)(另附纸质版与电子版)。

    六、具体申报方式

    (一)各项目申报单位通过线下形式申报。

    (二)附件获取:阿里地区科学技术局(https://kj.al.gov.cn/)“政务公开”模块内获取本通知的附件材料。

    (三)项目申报推荐时间:

    电子材料于2026年8月20日前发送至邮箱:kycjhk671@163.com。压缩包统一命名为:学院名称+西藏阿里地区2027年度科技计划项目。

    纸质材料于2026年8月20日提交到科研处A518。

    联系部门:河北建筑工程学院科研处

    联系电话:0313-418767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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