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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申报2027年度河北省高等学校科学研究项目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6-07-14    

    各二级部门:

    为进一步强化有组织科研,持续提升高校科研创新能力,按照《河北省高等学校科学研究项目管理办法(2023年修订)》和《河北省高等学校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重大课题攻关项目管理办法》,决定开展2027年度项目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此次申报类别分为青年拔尖人才项目、青年基金项目、自筹经费项目和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重大课题攻关项目4类。

    (一)青年拔尖人才项目。项目申报应严格按照各校选题指南的选题名称及研究目标设计研究内容,不得自行拟定题目。研究内容应具有先进创新的研究思路、科学可行的技术路线,具有较强的理论和应用研究价值,具有明确的技术经济指标,项目经费预算合理。项目申报人须具有博士学位,推荐申报科学技术领域的年龄原则上在35周岁以下(1992年1月1日以后出生),人文社会科学领域年龄原则上在40周岁以下(1987年1月1日以后出生)。

    (二)青年基金项目。主要支持符合我省经济社会发展需求和科技发展趋势的基础研究和应用研究,研究思路明确,学术思想或技术路线具有创新性和可行性,有利于培育、壮大高校的科研优势,有利于促进高校学科建设和人才培养。项目申请人应具有硕士及以上学位或具有中级及以上职称且年龄不超过40周岁(1987年1月1日以后出生),重点支持近三年新入职青年博士。

    (三)自筹经费项目。选题由申请人依托个人前期研究积累自行设计,优先支持从实际应用部门征得选题且获得校外有关部门或企事业单位经费资助,并需在申报平台上传学校财务处提供的委托研究单位经费到账凭证或银行回单等证明材料。

    (四)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重大课题攻关项目。项目申报应严格按照《2027年度河北省高等学校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重大课题攻关项目选题指南》(附件1)的选题名称及研究目标设计研究内容,不得自行拟定题目或确定重点研究内容。实行首席专家负责制,首席专家应是相应研究领域居国内外领先水平的知名学者和管理专家,特别是优秀中青年学术带头人。应拥有一支年龄、职称、知识结构合理、高水平的学术研究骨干团队;具备开展研究必备的科研基础条件;首席专家和主要研究人员在项目研究周期内有充足的研究时间。

    项目验收时,基础研究类项目满足以下条件之一:1.正式出版高水平学术专著1部及以上。2.在SSCI、A&HCI等国际索引期刊及CSSCI来源期刊发表论文、“三报一刊”上发表理论文章,2篇及以上。3.研究成果(专著、论文)获得教育部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人文社会科学)、河北省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二等奖及以上。

    应用对策研究类项目应正式出版高水平学术专著1部及以上;或在SSCI、A&HCI等国际索引期刊及CSSCI来源期刊发表论文1篇及以上。还须提交高质量研究报告一份,研究报告满足以下条件之一:1.研究报告获得分管相应领域工作的副省级以上党政领导肯定性批示。2.研究报告提出的政策建议等被省直行政单位采纳,形成指导性文件,取得实际效果,并由采纳单位出具应用证明。3.研究报告获得教育部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人文社会科学)、河北省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二等奖及以上。

    二、申报要求

    (一)为进一步加强科研项目评审立项工作的科学性和规范性,省教育厅在学校申报的基础上,组织专家对各类项目进行评审,择优资助。

    (二)申报材料应规范、齐全,申请书内容真实,思路清晰,论证充分、合理,项目经费预算合理,佐证材料须按要求上传申报平台。今年申报系统将继续使用AI辅助审核功能,除形式审查外,也将对项目研究的创新性等进行人工智能审查,并将作为专家评审参考。

    (三)实行限额申报。我校指标情况:

    青年拔尖人才项目7项(科技5人文2项)

    青年基金项目22项(科技11项人文11项,)

    自筹经费项目3项(科技1人文2项,)

    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重大课题攻关项目1项

    青年基金项目,每个学院可推荐科技类、人文类各2项,每个行政机关可推荐科技类、人文类各1项。

    自筹经费项目,各二级部门可推荐1项。

    (四)青年拔尖人才项目、青年基金项目,已获得过资助的不得再次申报同一类型项目,仅获批过青年基金项目的可申报青年拔尖人才项目,已获批过青年拔尖人才项目的不得申报青年基金项目。年度项目申请人只能申报一类河北省高校科学研究项目;对已经获得支持且研究内容重复的项目和承担省教育厅科研项目尚未结题的项目申请人不得参加本次申报。

    (五)对存在科研诚信问题的项目不予立项。

    三、材料报送

    项目申报采取网上申报的方式,请登录申报平台查看申报流程(https://kygl2.hdvtc.edu.cn/)。请申报人务必于2025年7月26日前在网上完成提交。

    请各院系将项目申报书电子版(包括完整版和匿名版)、《2027年度河北省高等学校科学研究项目汇总表》(包括excel版和盖章签字扫描PDF版)于7月26日前发送至科研处邮箱kycjhk671@163.com。压缩包统一命名为:学院名称+2027年度河北省高等学校科学研究项目。

    联系部门:河北建筑工程学院科研处

    联系电话:0313-418767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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