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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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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开展2026年度河北省档案科技项目立项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6-04-15    

    各二级部门:

    为做好2026年度省档案科技项目组织申报和推荐工作,根据《河北省档案科技项目管理办法》有关规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选题要求

    按照《2026年度省档案科技项目立项选题指南》(附件1)中的研究方向确定具体研究内容,要求聚焦档案事业高质量发展的关键核心问题和本研究领域的重点、难点、空白点,具有较好的科学性、创新性、应用性、可行性,避免简单重复或低水平研究,避免脱离实际或盲目追求热点。

    项目所需经费自筹解决。

    二、申报要求

    ()申报单位要求

    1.申报单位应具备完成项目研究所必需的科研能力和科研条件,能够保证项目顺利实施。

    2.鼓励申报单位整合多方研究力量联合申报,鼓励政产学研用合作研究。项目承担单位总数一般不超过5家,研究人员总数一般不超过12人。其中申报单位应承担不少于60%的研究任务,其他参与单位应在项目研究中承担实质性研究任务。

    ()项目负责人要求

    1.每个申报项目须明确12名项目负责人,其中至少1人具有2年以上档案工作经验。项目负责人应具备与项目研究要求相适应的科研能力,无科研不端行为。

    2.项目负责人最多同时承担2个省档案科技项目。

    ()申报材料要求

    1.申报材料应真实、准确、客观。不得使用相同或相似研究内容重复申报,未经同意不得将他人列为研究团队成员。不得抄袭、买卖、代写申报材料,不得使用人工智能直接生成申报材料。

    2.项目申报前应经过充分的调查研究和科学论证,鼓励有条件的单位在申报前征求相关研究领域国家级或省级档案专家的意见建议。

    3.申报材料中不得包含涉密信息或涉密内容。

    三、申报程序

    项目负责人确定选题后,填写《河北省档案科技项目任务书》(附件2)和《申报2026年度省档案科技项目汇总表》(附件3),经二级部门审核同意、加盖公章,由二级部门汇总后于515日前将《任务书》PDF版、《汇总表》Word上报邮箱kycjhk671@163.com。《任务书》纸质版(3)交到科研处A518省教育厅进行形式审查和预评审,择优推荐项目。


    联系电话:0313-4187671

    科研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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