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部门:
按照课题管理办法相关规定,2025年度批准立项课题现已到结项阶段。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相关要求
1.提交结项成果,请依据课题管理办法有关规定,并参照《中共张家口市委宣传部张家口市社会科学界联合会关于张家口市2025年度社会科学规划课题立项的通知》(张社科字〔2025〕5号)关于课题成果结项评审的要求,严格执行标准,高质量提交成果。
2.如有项目参与人变更请同时提交《变更申请》,项目名称和课题负责人不得变更。
3.如不能按时结项请填写课题延期申请(用《变更申请表》),课题延期只能申请1次,时间不超过1年。不按照要求申请延期的,将做课题撤销处理,且两年内不得申报课题。
4.课题组成员不得超过5人(含负责人)。
二、报送格式及时间
1.结项材料需提交一式三份,按照统一格式胶印装订并盖章,胶装顺序依次为《课题变更申请表》(如无变更不需提交)、《结项申请书》、批准立项的《立项申请书》复印件、结项成果材料、查重比例不超过20%的查重报告(结项成果形式为论文的不需提交查重报告)。
2.除报送纸质材料外,须同时提交上述结项材料的PDF、Word 两种格式电子版。每项结项材料单独建立文件夹,文件夹统一命名为:课题编号+课题负责人姓名。同时需提交电子版《结项汇总表》一份。
3.电子版材料打包为压缩包,于2026年3月23日前发送至科研处邮箱:kycjhk671@163.com,邮件主题注明:学院+2025年度社会科学规划课题结项。
纸质结项材料请于2026年3月24日前报送至科研处A518,逾期不再受理。
联系部门:河北建筑工程学院科研处
联系电话:0313-418767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