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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申报河北省教育厅2025年度河北省高等学校科学研究项目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4-09-19    

    各二级单位:

    为进一步强化有组织科研,持续提升高校科技创新能力,按 照《河北省高等学校科学研究项目管理办法(2023年修订)》, 决定开展2025年度河北省高等学校科学研究项目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此次申报类别分为青年拔尖人才项目、青年基金项目、 自筹经费项目和专项任务项目4类。专项任务项目包括产学研合作专项、基础研究重点培育专项、产业重大专项、教育财务管理专项,具体申报通知将另行发布。

    (一)青年拔尖人才项目:研究方向要紧密围绕国家和我省经济社会发展重点领域,注重交叉学科、新兴学科和前沿问题的研究,注重与科技创新团队、重点科研创新平台和基地的衔接,应具有先进创新的研究思路、科学可行的技术路线,研究内容有较强的创新性和应用价值,有明确的技术经济指标,项目经费预算合理。项目申报人须具有博士学位,推荐申报科学技术领域的年龄原则上在35周岁以下(1990年1月1日以后出生),人文社会科学领域年龄原则上在40周岁以下(1985年1月1日以后出生)。

    (二)青年基金项目:主要支持符合我省经济社会发展需求和科技发展趋势的基础研究和应用研究,研究思路明确,学术思想或技术路线具有创新性和可行性,有利于培育、壮大各高校的科研优势,有利于促进高校学科建设和人才培养。项目申报人应具有硕士及以上学位或具有中级及以上职称且年龄不超过40周岁(1985年1月1日以后出生),重点支持近三年新入职青年博士。

    (三)自筹经费项目:选题由申请人依托个人前期研究积累自行设计,鼓励从实际应用部门征得选题并获得经费资助。

    二、申报要求

    (一)各院系要认真贯彻国家、教育部以及我省中长期科技、教育发展规划纲要精神,紧密围绕国家和我省经济社会发展的重点领域,认真把握科技发展趋势,组织教师切实结合自身优势和研究基础慎重选题。为进一步加强科研项目评审立项工作的科学性和规范性,省教育厅在学校申报的基础上,组织专家对各类项目进行评审,择优资助。

    (二)各院系要按照“公正、公开、择优”的原则,认真做好项目的评选和推荐工作。

    (三)申报材料应规范、齐全,申请书内容真实,思路清晰,论证充分、合理,项目经费预算合理,佐证材料须按要求上传申报平台。

    (四)实行限额申报。我校推荐名额分别为:

    科技类:青年拔尖人才3项,青年基金11项,自筹经费8项。

    人文社科类:青年拔尖人才2项,青年基金11项,自筹经费9项

    我校各二级单位推荐名额:

    青年基金项目;每个学院可推荐科技类、人文类各2项,每个行政机关可推荐科技类、人文类各1项。

    青年拔尖人才和自筹经费项目不限项。

    申报网址:河北省高等学校科研业务综合服务平台 (https://kygl.hdvtc.edu.cn)

    (五)项目研究周期不超过3年。科学技术类:青年拔尖人 才项目申请经费不超过10万元,青年基金项目申请经费不超过 5万元;人文社会科学类:青年拔尖人才项目申请经费不超过6 万元,青年基金项目申请经费不超过3万元。  

    (六)青年拔尖人才项目、青年基金项目、已获得过资助的不得再次申报同一类型项目;同年度项目申请人只能申报一类河 北省高校科学研究项目;对已经获得支持且研究内容重复的项目和承担省教育厅科研项目尚未结题的项目(包括高校基本科研业务费项目)申请人不得参加本次申报。

    (七)对存在科研诚信问题的项目实行一票否决制。

    三、材料报送

    请各院系将项目申报书电子版(见附件,包括完整版和匿名版,申报书命名为项目名称+姓名)压缩包于9月29日上午10点前发送至科研处邮箱kycjhk671@163.com,并将部门推荐表纸质签字盖章版报送科研处计划科,科研处将以推荐表名单为准核对电子材料。


    联系电话:4187671   联系人:贾慧慧  张鑫

                           科研产业处

                          2024年9月19日

     

    地址:河北省张家口市朝阳西大街13号  |   邮编:075000  |  邮箱:kyckyk@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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