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职务专利,须经学校批准。具体流程如下:
(一)创造发明人填写《河北建筑工程学院专利申请登记表》《技术交底书》(或与之等同的材料)等专利申请文件,委托他人代办时还须提交《委托代理合同》《合同审签表》,报所在级学院(系、部)学术委员会进行技术审查。
(二)二级学院(系、部)学术委员会对专利申请材料进行申请前评估并形成评估报告。评估从技术先进性、市场需求、产业化应用前景、产业成熟度、预期经济效益等维度进行综合研判。若委托专利代理机构,须对其资质进行综合核查,确认执业许可证、营业执照等合规证照齐全有效,机构资质合法合规,无涉诉纠纷及行政处罚记录。
(三)形式审查通过后,报国家知识产权局进行知识产权授权申请。
(四)取得授权后,报科研处和所在二级学院(系、部)登记备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