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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河北省科技成果鉴定在线申请受理系统”工作方案
         发布日期:2016-04-13    

    “河北省科技成果鉴定在线申请受理系统”网址:cgjd.hebstd.gov.cn

    一、系统受理范围

    “河北省科技成果鉴定在线申请受理系统”只针对河北省科技厅下达的计划项目(省计划)和计划外项目的鉴定申请。

    二、成果登记人(普通用户)登记流程及操作

    省鉴定系统采用分级审核,上一级用户负责对下一级用户上报(提交)的鉴定项目资料进行审查(审核)。

    1、由成果完成人自行登陆“河北省科技成果鉴定在线申请系统”进行填报,并按要求上传电子版附件后提交;

    2、归口管理部门对成果完成人提交的鉴定项目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和规范性进行审查,并对符合鉴定要求的项目进行网上推荐。

    3、省中心负责对归口管理部门推荐的鉴定项目资料进行网上审核,对通过审核的鉴定项目给予鉴定证书编号,并生成电子版《科技成果鉴定受理通知书》(电子签章)。

    三、附件上传要求

    在线上传相关附件。根据项目性质确定,要求扫描原件(红章),并在“文件说明”里标注上传附件名称,具体如下:

    计划任务合同书(申报书):封面、主要完成人名单、合同盖章页;有人员变更的还须同时提交人员变更说明(主研人签字、完成单位和主管部门盖章)。

    计划外项目鉴定专家推荐意见表:两位专家的签字原件

    论文:所发表期刊杂志封面、所在目录页、论文全文(医学类成果不低于3篇、不多于8篇核心期刊论文);

    专著:首页、版权页、文献页及核心内容原文页;

    知识产权:授权的知识产权证书;

    查新报告:封面、查新要点页、查新结论页;

    产品标准:封面,第二页(起草单位和起草人员)、标准文本正文首页;

    检测(检验)报告:封面、检测内容首页、检测(检验)结果页;

    环评证明(涉及三废的项目):首页、环评结论页;

    相关行业的准入证明(涉及药品、食品、医疗器械、安全防爆等领域)

    四、纸质存档材料

    对符合鉴定要求(条件)的项目,省中心只留存《科学技术成果鉴定申请表》(红章件)、《软科学成果评审申请表》(红章件)及成果登记所需材料。

    五、办理鉴定、登记手续

    鉴定申请手续只填报网上系统,对网上通过审核的鉴定项目,我中心赋予鉴定证书编号、出具电子版鉴定受理通知书(电子签章)。成果鉴定完成后,将纸质存档材料(鉴定申请表或评审申请表、5份函审表封面、科技成果鉴定证书)邮寄至省中心。省中心收到材料存档后原址寄回《科技成果鉴定受理通知书》、盖章后的函审表封面、科技成果鉴定证书及科技成果完成证书。报送存档材料均采取邮寄方式。

    地址:河北省张家口市朝阳西大街13号  |   邮编:075000  |  邮箱:kyckyk@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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